十、偵破小叔殺死姪兒案

澎湖西嶼有戶長報案,兒子八歲多失蹤,可能為小兒痲痺的弟殺了,通報各所并報分局,刑事組與刑警隊派員偵查蒐證三天無結果,局長葉先生請我去督導,我當時代理督察長。我會同刑警人員到現場詢問他們是否做搜索按步驟照相測繪保全現場,他們稱均已完成,我問床下有清嗎?「沒有」,我請他們先照相,再將床搬出,發現有幾塊磚頭上面有血孔狀,在清掃發現小孩沒燒完的布塊及小孩指甲。我請刑警訊問床鋪的人叔叔不講話,請偵查人員按刑案現場規定繪圖照相記錄在案,將其叔帶回警局偵訊,否認殺小孩,並於門前池塘撈獲頭一具,送衛生局說是狗頭,我即時要刑警隊派員速送本島刑事局鑑定。并報告局長,決定留置該其叔,請派員偽裝賭博被取締留置人一起睡,半夜將電燈熄滅,其中一人大叫我沒有殺你不要來找我,其叔大哭害怕,開燈詢問承認殺其侄小孩,殺人案偵破,承認在房間,同時第二天刑事局電告係小孩人頭,上有頭髮,係鐵器所打死,再詢問承認係所為,其原因大嫂即小孩之母與小叔有通姦行為被小孩看到,小孩會罵其叔「豬哥」,因此怕事情傳開而殺害,一件失蹤案成了殺人焚屍滅跡案。此案說明刑案要按刑事偵查程序處理,微證物不能不細心找尋,多想多看多問多聽才是。最後辦理獎勵,我獲嘉獎,大功係刑事人員,本案得力局長葉先生的重視,發揮團隊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