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小女孩到所報案,說父親喝酒拿菜刀要殺媽媽請派員處理,即請兩位身壯同仁前往,不久回來了,我問怎麼了,他們說沒事,待不久女孩又來所。我說不是處理好了嗎?女孩哭說:「兩位警察不敢進屋。」
我告訴女孩不要哭,我去,我請兩位仁兄同隨行,到達現場我說我進去,我大聲說:「沒手的,我和你喝酒。」他倒酒我將刀拿走,他哭了,我告訴他沒關係不會辦你,什麼原因喝酒殺人,不想活。他說他原是礦工斷手沒有工作,太太嘮叨。一時氣,我說「好辦。」我介紹你到於市場洗廁所好嗎?他大聲說好,只要你打掃清潔沒有人亂寫文字,漁會發工資給你,你還可以賣衛生紙,他跪下我制止,明天我帶你去報到。結果解決魚市場公廁亂像,改善環境衛生,更使我為反動文字煩心沒了。也做了朋友,收到情資,做好佈建工作,這說明處理案件要用方法,和平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