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處理活埋工人

於正濱所時有海洋大學後門上邊,有一家蝦米工廠,老闆係劉錫寶,是派出所義警,非常熱心勤務,一天因夏季雨水較少缺水,山上本有一家廢置礦場,他率工頭工人等六名,利用廢棄工礦溝,開山找水源,不料山上土質鬆動,整個滑下,他叫工頭等速跑,結果他等跑出求救我率義警民防多人趕往搶救出三人,尚缺工頭一人,待挖出時已氣絕身亡。其他三人急救脫險。

報請分局,報檢察官相驗,將案移地檢處,檢察官報告高檢結果,待案到地檢處該檢察官問劉老闆,為什麼又移送是否派出所主管向你要錢,該劉錫寶答稱主管很好,不要錢,非常熱心關照要善待死者家屬,其妻在工廠工作,多加工資,使家屬滿意,檢察官已無公共危險罪不起訴,事後劉姓義警對同仁講,不要錢反而被懷疑,好人難做。數十年後,我於宜蘭消防隊時,他是義消,南方澳有罐頭工廠,升他為大隊部幹部,最後他又做義消大隊長,成了好朋友,現已作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