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為同仁解決婚姻

於宜蘭消防隊時,有分隊長同學是外事課員李先生,每次查勤,督察室規劃我們一組,每次查深夜勤均我動筆寫查勤報告,他學會甚多,因我從前曾擔任九年督察工作,所以變成專業。他的股長係女的,夫婦均為警察,我勸他不要調動,不久他會升課長,他說女友在臺北縣想要結婚。結果我先一步調台北縣警局擔任秘書,看到他調坪林所長(外勤),我先慶賀,結果他請為其調內勤,我要他打電話給他股長設法,因他股長與本局保防室主任同學請其設法留該室工作較妥,我再請局長改派,結果如願。後來女友與其公司老闆結婚,他與女警交往,要我詢問女警是否願意結婚,女友講「慢了,我現在有新男友係講師準備成婚」。我再介紹別的女警,他稱對方年歲同年,後來我說這樣吧,我的同事許課員有三名待嫁小姐,那一天你做東,遊森林樂園如何?只要你看選一人交往。結果在用餐遊樂中與其中一名剛從美國研究所回來的講師很投機,同時他也是外語系畢業,交往甚多,其女母講女兒美國有男友讀博士,我告知李員,李員知道女方告訴他與男友沒有安全感,我告訴許課員夫婦,不要為學歷使女兒不能婚配,主要雙方合意,如果他們到美國結婚你無法阻止。結果雙方同意結婚,我是介紹人美滿婚配,現李員為課長。其妻為世新大學教授,我曾要李員於工作中進修考得海大碩士學位。最近還聯絡李員做了終生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