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與醫院打交道

(一)羅東聖母醫院

經常督導探訪119救護缺失,到各醫院探求反應,聖母醫院是羅東地區教會醫院,院長醫生,護士大部屬外國人,該院長係由外島澎湖調來,他對我很熟悉,因我代裡督察長期間常探望住院同仁,與他交談,所以我到該院他很高興,要請我吃飯我婉拒,他主動提起你們很苦救護車沒冷氣。救災水袋破爛,我代你們裝冷氣。送水袋幾十條,真送了,報請核備。


(二)119救獲被監委罵

有一天局長陳先生要我隨同到羅東博愛醫院見監察委員,稱「你們119救護不公,病患均送聖母醫院,從未送博愛,該院不滿反應」,局長忍受說:「我們檢討改進」,我要分辯被制止。事後要請吃飯我婉拒,局長見氣氛不平。即有困難向委員報告,我說明119救護原則,尊重病患意願就近救命為原則,註記於病患登記簿,同時因消防隊人員缺乏,僅夠做到一人駕車救護,聖母醫院急診室四名護士待命,119救護車到該院護士早就在等待幫忙抬病患,熱心服務。你們博愛急診室兩名護士,甚少外出門外幫忙服務所致。該委員馬上改口對不起我會改良我們作法,你說明甚為感謝,一場被冤之罵。該委員以求教口吻問隊長還有高見嗎?歡迎改進。你們新建大樓消防設備希望能合於規定,防火規劃,尤其核子X光室之防火設置安全為首要,自動發電,加壓汞浦馬達等,我們為替你們宣導,準備在你們醫院實施防火演習,不知委員是否同意,委員很高興配合,他要求局長先行同意檢查消防設備圖,我告訴委員只要配合消防演習你消防救災設備發揮功能沒有缺點,我們同意先送建設局核備,解決局長之困擾,此事說明,溝通之重要,119救護不公是假的,先行同意才是委員目的,我為了考核其消防功能也就將計用計回答。大家心照不宣,解決難題。